审计发现中央财政管理存在10余项问题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中央财政管理存在项目审批把关不严等10余项问题。
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承担中央财政管理的主要职责。刘家义说,2007年这两个部门都在着力推进预算和投资管理改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财政部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在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内部公开试点等;发展改革委共组织分配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1372亿元,投资计划当年已全部下达完毕。
但他同时指出,这次审计发现,中央财政管理中仍然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200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不够详细和完整。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主,但中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个别事项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2007年,财政部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没有具体报告。
———有376.87亿元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一是储备物资变价款收入32.46亿元、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8062万元未纳入预算,而是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二是2007年中央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343.6亿元未清理纳入预算。
———财政部批复的部分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年初不细化。由于项目库不够完善,缺乏备选项目,财政部批复的32个部门2007年预算中,仍有385.41亿元项目支出预算年初未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和单位,占这些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的42.8%。
———未及时完成对4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工作。2007年4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将有关部门49项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行政许可收费编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当年共收费40.75亿元。
———批准金融保险企业用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职工工资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扣除额。
———未及时清理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1998年至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该项资金累计299.31亿元,其中2007年安排20.73亿元,年底余额89.54亿元。这部分资金属于财政周转金性质,国务院1999年就要求彻底清理此类资金,一律只收不贷。
———向不承担国债分销业务的社保基金理事会支付国债发行手续费。2007年,社保基金理事会向财政部购买国债293.5亿元,财政部按照国债承销主协议的有关规定向其支付国债发行手续费2842万元。
———未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任务。截至2007年底,应收未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35.97亿元。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债务减免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
———少数投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安排投资失当。如2007年,发展改革委向已实施政策性破产、财政部已安排了破产补助资金的4个煤矿等安排煤矿安全改造资金5824万元。
———脱离进度下达个别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中央储备粮信息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2007年1月才得到批复,但2005年就已下达投资计划6000万元,占投资概算的85%;国家博物馆改扩建项目2007年实际支出1.19亿元,但发展改革委在当年8月前就已下达投资计划6.2亿元,12月又下达2.96亿元,造成结余8.04亿元,是该项目当年支出的6.7倍。
———污水处理厂项目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不一。主要是对同一省份不同流域不同规划内的污水处理厂补助比例不同。
———对部分项目审查审批不够严格,监督管理不够到位。对发展改革委分配的煤矿安全改造、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物资储备综合仓库安全改造和成品油储备库改扩建等3类投资专项的403个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发现部分项目难以按期完工;少数项目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一些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效果。
另据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吴晶晶 崔清新)审计署对13个省(区)救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表明,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将救灾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建设办公楼等方面。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审计报告时说,2005年至2006年13个省(区)共筹集救灾资金167.57亿元,其中60%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从审计调查情况看,救灾资金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将2.58亿元救灾资金用于了弥补行政经费、建设办公楼等方面。
刘家义表示,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进行了严肃处理,已追究了30名责任人的责任。




